临沂市摩托车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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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驾驶证具体又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

考取摩托车驾驶证,需要满足一定的年龄、身体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并通过考试

下面列出首次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的所需条件,申请方式以及相应考试科目:

一、满足条件:

1、年龄条件:

申请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 18 周岁以上、70 周岁以下

申请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在 18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

2、身体条件:

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4.9 以上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 50 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 5 厘米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提出申请地点:

本市各个车辆管理所

四、申请材料:

1、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3、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4、申请人属于内地居民的,还应当提交:

申请人的护照或者《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五、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

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1、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

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另外,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4、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

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5、特殊情形: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

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6、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科目一考试满分为 100 分,成绩达到 90 分的为合格

科目二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 90 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 100 分,成绩分别达到 90 分的为合格

7、温馨提示

可登陆山东省公安厅公安管理局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考试预约

以上材料来源于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山东省公安厅公安管理局

残疾人在哪可以考驾照?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在当地的驾校报名学习,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五类残疾人可以报考驾照。

五类残疾人符合报考驾照条件:

左下肢残疾的人员,可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C2),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右下肢残疾的人员,可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双下肢残疾的人员,可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有听力障碍的人员,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可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扩展资料:

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右下肢残疾、双下肢残疾及听力障碍、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节残缺的五类人员可驾驶汽车。

其中,对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身体条件有更详细的规定,即右全足、双足至全下肢缺失或运动功能障碍,但身体协调性好,能够自主坐立,坐位平衡至少达到平衡功能三级分法的三级水平。

被测试者在受到外力干扰而移动身体重心后仍恢复并维持原来的体位,双侧肩关节内收均达到130°,双手操作力能达到100牛顿以上的残疾人就可申领驾驶证。 ?

参考资料:

残疾人考驾照,要满足哪些条件?-新华网

我后枕痛得厉害,是神经性头痛吗

一、什么是神经性头痛 神经性头痛主要是指紧张性头痛、功能性头痛及血管神经性头痛,多由精神紧张、生气引起,主要症状为持续性的头部闷痛、压迫感、沉重感,有的病人自诉为头部有“紧箍”感。大部分病人为两 侧头痛,多为两颞侧、后枕部及头顶部或全头部。头痛性质为钝痛、胀痛、压迫感、麻木感和束带样紧箍感。头痛的强度为轻度至中度,很少因头痛而卧床不起或影响日常生活。有的病人可有长年累月的持续性头痛,有的病人的症状甚至可回溯10-20年。病人可以整天头痛,头痛的时间要多于不痛的时间。因为激动、生气、失眠、焦虑或忧郁等因素常使头痛加剧。还有一部分病人,不仅具有肌紧张性头痛的特点,而且还有血管性头痛的临床表现,主诉双颞侧搏动性头痛。这种既有紧张性头痛,又有血管性头痛的临床表现,称为混合型头痛。病人多伴有头晕、烦躁易怒、焦虑不安、心慌、气短、恐惧、耳鸣、失眠多梦、腰酸背痛、颈部僵硬等症状,部分病人在颈枕两侧或两颞侧有明显的压痛点。 二、怎样治疗神经性头痛 1、药物治疗: 本专家门诊部神经内科郭医师长期从事头痛病的研究,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在对各种慢性头痛的治疗上取得突破性进展。郭医师根据祖传秘方,结合20多年临床研究成果,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成功地运用几十味名贵药物研制出专治神经性头痛的系列方药—静痛灵系列协定处方,郭医师利用该系列特效药成功的治愈了2000多例慢性神经性头痛病人。静痛灵系列协定处方对各种头痛病(包括各种神经性头痛、血管性头痛、偏头痛、肌肉紧张性头痛、月经性头痛、脑外伤性头痛、癫痫性头痛、高血压性头痛等)均有特效,有效率达97%,突出的特点是治愈后不复发。静痛灵系列协定处方具有健脑养神、定心安神、祛风止痛的功效,根据不同病因,类型,辩证用药,具有见效快、疗程短的特点,本方剂调治的优点是:疗效稳定,无毒副作用,巩固治疗后不易复发。 静痛灵系列方药专门用于治疗各种顽固性神经性头痛(包括慢性血管神经性头痛、紧张性头痛、肌收缩性头痛、功能性头痛等)及其伴发的头晕、烦躁易怒、焦虑不安、心慌、气短、恐惧、耳鸣、头部压迫感、失眠多梦、腰酸背痛、颈部僵硬等症。本处方可调整神经功能、改善脑部供血供氧、消除精神紧张、缓解头部肌肉痉挛,对各种类型神经性头痛、头晕、心慌、烦躁易怒、焦虑不安、失眠等症状有特效。 静痛灵系列协定处方每月一个疗程,一般病例1—2个疗程即可治愈。 点击查看系列协定处方静痛灵药品说明 2、穴位注射神经细胞激活剂: 穴位注射是一种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法,即在有关的针刺穴位、或通过经络触诊发现阳性反应的某些部位注射一定的药物,利用针刺和药液对穴位的刺激作用出现一定的针感,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1)、穴位的选择:根据经络触诊检查:根据病种、病因及疾病的经络走向循经触摸,选择出现反应最明显的经穴作为治疗的主要经穴,这些反应主要表现为结节、压痛、形态变化等,有经验的医生可很容易的找到这些穴位。其次是用经络测定仪寻找穴位:人体表一定部位与脏腑经络有着密切关系,经络测定仪就是通过一定部位的皮肤电阻变化情况,结合临床表现来观察和推测某些脏腑经络的生理病理变化,作为选穴依据,或作为临床诊断治疗参考。 (2)、药物的选择:神经性头痛病人穴位注射“神经细胞激活剂”,这是一种复方制剂,是郭医师经过20多年的临床实践及实验研究发明的,他参考国外的治疗经验,终于发现某些药物对大脑神经细胞有激活作用,对沉睡的神经细胞有唤醒作用,同时还能使某些紧张的神经松弛下来,即可起到调整神经、调节大脑兴奋与抑制过程的作用。还能调整血管舒缩功能、改善大脑血液供应的作用。临床及实验证明本疗法可明显改善大脑功能、提高记忆力及思维功能、头痛发作次数及程度明显减少。许多病人穴位注射后头脑立即清晰,视物清楚,可起到立杆见影的功效。而且穴位注射还能起到温通经脉,祛除寒湿,调整脏腑气血及调整神经功能的作用,能使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及内分泌失调得到改善,即通过经络-神经-皮层-内脏的综合调节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这是中西医结合的最佳治疗方法。郭医师的有关论文已在国内重要期刊上发表,多次在全国学术交流会上宣读交流,得到有关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 穴位注射“神经细胞激活剂”一般每周治疗一次,5次为一疗程。本人在沂蒙医院及市医院工作期间应用此法治疗神经性头痛病人1250例,有效率97%,治愈率达88%以上。 3、穴位埋线法: 穴位埋线疗法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穴位埋藏法,它是用埋线器具将特种药物浸泡的蛋白质磁化线植入相应的穴位,通过药物及线体对穴位产生持续有效的刺激作用(线在体内15天至3个月自然被溶解吸收),来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穴位埋线疗法弥补了扎针时间短、扎针次数多、疗效不持久、疾病愈后不易巩固的缺点。 在病人的一定的经穴上进行穴位埋线可有效的治疗神经性头痛,穴位埋线治疗疾病是根据患者的个体差异、不同的症状、不同的病因进行辩证选穴,然后在穴位上埋线起到温通经脉,祛除寒湿,调整脏腑气血及调整神经功能的作用,能使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及内分泌失调得到改善,即通过经络-神经-皮层-内脏的综合调节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本疗法可调整神经、调节大脑兴奋与抑制过程、调整血管舒缩功能、改善大脑血液供应、激活神经细胞,临床及实验证明本疗法可明显改善大脑功能、提高记忆力及思维功能,对神经性头痛有明显效果。穴位埋线15天埋线一次,免去患者每天“针”一次的麻烦和痛苦,使繁忙现代人易于接受。 穴位埋线疗法最大优点是无任何副作用,安全无痛苦,病人易于接受,且复发率极低。 4、穴位割治疗法: 20多年来我们对祖国医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发展,穴位割治疗法是根据中医经络学说的观点,从针刺疗法演变而来,其功能在于疏通经络,宣导气血 阴阳协调,定心安神之目的。穴位割治治疗疾病是根据患者的个体差异、不同的症状、不同的病因进行辩证选穴,然后在穴位上进行割治可起到温通经脉,祛除寒湿,调整脏腑气血及调整神经功能的作用。结合口服系列特效药物配穴位割治用于治疗神经性头痛,起到相互协调、增强疗效之功效。 口服药物与穴位注射或穴位埋线疗法有机结合,疗效相辅相成,从而达到彻底治愈神经性头痛的目的。一般一疗程30天,轻型病例2~3个疗程即可治愈,一般无毒副作用。治疗期间忌饮酒,忌食生冷辣等刺激性食物。保持心情舒畅,生活要有规律。患者只要积极配合治疗多数是可以治愈的。 三、几个典型病例: 1、陈某某,女,40岁,临沂市郑旺农民。因受刺激后出现持续性头痛2年,头痛为双颞及后枕部钝痛,少有不痛的时候,伴头晕、头重压感,颈部僵硬感、烦燥、心慌、耳鸣、夜间失眠多梦,白天神疲乏力、精神萎糜。在我院脑电图脑电地形图检查正常,后枕部风池穴处有明显压痛点,我院口服神经性头痛协定处方静痛灵一号,结合穴位注射神经细胞激活剂1次即明显缓解,共注射3次,治疗一月痊愈。复诊时精神焕发,精力充沛,恢复如前。 2、范某,女,18岁,师范学院学生。由于上高中时学习紧张,思想压力过大,引起头痛、失眠2年,伴随症状:头昏眼花、头脑不清醒、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学习成绩下降、心慌胸闷、烦躁易怒、头重脚轻、有气无力、脸色苍白、双眼无神、恐惧胆小、不善交际,每次来月经时症状加重。多处求医无效,脑电地形图及CT等检查未见异常。我院行口服协定处方静痛灵一号结合穴位注射神经细胞激活剂治疗,七天症状消失,月余康复。 3、张某某,男,29岁,临沂市某中学教师,头痛5年,为前额部及双颞部痛,呈持续性,有时为搏动性,伴心烦、心慌、失眠、多梦,肩背部痛、全身都有说不出的难受,整日昏昏沉沉,经常反复发作、痛不欲生、四处求治。在其他医院CT检查正常,治疗数年未见效。在本院做焦虑自评量表测验示中等焦虑,脑电地形图正常。诊断:神经性头痛伴广泛性焦虑症。在我院口服神经性头痛协定处方静痛灵一号,穴位注射神经细胞激活剂3次,穴位埋线3次,治疗2月痊愈。随访半年未复发。 4、李某,女,32岁,广东省珠海市职员,8年前因恋爱婚姻问题受刺激后出现头痛,双颞侧及后枕部持续性头痛,每时每刻都在受到头痛的折磨,很少有不痛的时候,并且头部绷紧感,象戴着紧箍一样难受,心情烦躁,情绪抑郁,曾有自杀念头,不能看书、不能学习,并因此而在家病休5年,CT、磁共振、脑电图等各种检查都正常,在全国各大城市医院多次诊治均未见效,1年前从国际互连网上看到我院治疗头痛的消息后来我院治疗,经过郭主任的穴位注射及口服静痛灵等药物治疗后,第二天头痛就缓解了,她坚持收听郭主任制作的放松训练磁带,数天后睡眠改善,精神状态好转,持续服药治疗2个月后停药,至今未再出现头痛。目前已经正常上班,家庭幸福美满。 5、刘某某,女,23岁,山东大学学生。反复发作性头痛5年,近2来发作频繁,平均每星期发作3—5次,每次发作1—5小时左右,发作时头痛剧烈,主要为双侧颞部及前额痛,伴恶心呕吐,月经期更重,长期服用安乃近、脑清片等止痛药。发病原因是由于高考时过于紧张,压力太大造成的,除头痛外病人还有情绪抑郁、悲观失望、兴趣减退,对学习产生了厌恶情绪,一上课就头痛,并因此准备休学,各种检查都正常,各地医院诊断为神经性头痛,1年前来我院就诊被诊断为血管神经性头痛。在我院穴位注射神经细胞激活剂3次,穴位埋线5次,结合口服神经性头痛协定处方静痛灵二号2月痊愈,随访1年未复发。现在学习生活如常人。 为方便外地患者就诊,本专家门诊已开展函诊邮购业务,神经性头痛系列方剂静痛灵系列可单独服用,也可结合穴位埋线或穴位割治疗法治疗。

带病工作的坏处(事例)

很多人认为带病坚持工作应该受到表扬,但我认为,带病工作不一定是好事。

带病工作虽然说精神可嘉,可它也有不好之处。假如医生得了呼吸道传染病还坚持带病工作,就有可能将疾病传染给和他接触过的病人,如果一个外科医生得了比较严重的疾病,不顾自己的身体还坚持给病人做手术,也有可能造成不可知的后果,也有可能因为医生带病坚持工作而使病人失去生命;驾驶员带病工作,就有可能因为精神不能集中而发生车祸或因为自己病而传染给其他乘客,这样就有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如果说只是感染了流行感冒的话,还好治,可如果是哪些跟随你终生的可拍的病,你觉得值吗?有哪一个学生愿意面对一位面带病容的老师讲课时,你还会认真听下去吗?我想你不会的。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得是一位医生带病给病人做手术的故事。这位医生患的是心脏病,在手术做了一半时,这位医生突然倒下了,这位病人也因为不能很快找到医生给他做手术而去了,多么恐怖的故事啊!就因为这位医生没有及时看病,还坚持给病人做手术而丢掉了两条人命。你觉得值吗?

还有一件事也让我记忆犹新,那是一位小轿车司机的故事,这位司机有非常严重的癫痫病,家人多次劝说不让他再去开车,可他就是不听,还说:“癫痫病不可能在我开车的时突然发作,没关系,你们不用为我担心。”可是有一次,他刚刚开出几米后,癫痫病突然发作,这辆小轿车也撞上了一辆大卡车,里面的人全都受了重伤,如果这个司机当初听他家人的劝告,就不会发生这么悲惨的事。你觉得值吗?

上面两件事都和带病工作有关,一个是因为带病工作而了两个人,一个因为带病工作而了一车人,你觉得值吗?

所以我们要对带病工作说“不”。

不知楼主是否满意

2012临沂公务员体检查什么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心脏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支气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胃肠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肝炎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肿瘤、肝硬化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肾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内分泌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神经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各种炎症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血吸虫病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脑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骨髓炎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甲状腺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结石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淋巴肉芽肿、、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视功能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听觉功能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