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癫痫病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单药治疗癫痫无效时间-治疗癫药物首选药物是

癫痫是常见的一种病,是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的一种慢性疾病。癫痫的发作形式多种多样,但多位部分性发作

第一、药物治疗。用药前明确诊断,按照发作类型正确选择药物,迅速控制症状。常用药有安定、氯硝安定、苯妥英钠、扑痫酮、卡马西平、奥卡西平、拉莫三嗪、丙戊酸钠、左乙拉西坦等。原则上宜单用药,症状难以控制时,考虑联合用药;药物剂量需足够,加药减药宜慢不宜快,必要时监测血药浓度以调节剂量。药物治疗2年以上无效者,可酌情考虑手术治疗。

第二、放射外科治疗。根据发作类型,脑电图、脑地形图、CT或MRI检查定位,应用伽玛刀治疗,毁损癫痫病灶。

第三、高压氧治疗。对各种脑损伤引起的,

继发性癫痫具有一定的疗效。

第四、手术治疗。对于

颅内占位变

,合并继发性癫痫者,药物治疗效果不好,可以选择手术治疗,去除颅内致痫病灶,提高治疗效果。如单纯病灶切除、皮层脑电图(ECoG)监测下,致痫病灶切除,联合皮层癫痫灶热凝术治疗等。

通过以上癫痫病的治疗方法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癫痫病对患者的危害很大,所以患有癫痫病的患者,一定要及时到医院治疗,祝患者早日康复。

癫痫药物治疗原则有哪些?

任何疾病的药物治疗均应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提高疗效。目前有效的抗癫痫药物可使约80% 的癫痫患者癫痫发作得到控制。临床应用抗癫痫药物应掌握以下原则。

(1)根据发作类型用药。抗癫痫药均为对某一发作类型疗效最佳,对其他类型的发作疗效差或无效,甚至有相反的作用。如乙琥胺对失神发作疗效最佳,对其他类型发作无效。苯妥英(苯妥英钠)对强直- 阵挛发作有效,有报道可以诱发失神发作。临床上可根据癫痫发作类型选用抗癫痫药物。

(2)用药时机的选择。明确癫痫诊断是用药的前提。如1 年内有2 次或2 次以上的癫痫发作应予用药。第一次发作后的再发率为27% ~ 82%,较高的复发率见于进行性或器质性脑病,脑电图有明确的阵发性棘慢波或频发的局灶性棘波的患者,亦见于部分性发作,有神经科体征,精神发育迟缓或精神障碍者。如首次发作时无上述情况,其复发的危险性较小,可推迟用药,进行临床观察。患者如续表存在明确的促发因素,如药物、酒精、疲劳、紧张、光敏等,应先去除这些因素,经过观察,依据情况再行用药治疗。

(3)长期用药。一旦找到可以完全控制发作的药物和剂量,就应不间断地应用。一般应于发作完全控制后如无不良反应再继续服用3 ~ 5 年,方可考虑停药。

还应根据病因、发作类型及发作频率的不同作不同的处理。如有脑炎史、产伤史的症状性癫痫用药时间应长,复杂部分性发作停药应慎重。发作频繁而脑电图异常者亦应长期用药。停药时应逐渐减量,从开始减量到停用,应不少于半年。

(4)规则用药。在长期用药的同时应规则按时服用,这样才能保持稳态有效血浓度以达到抗癫痫的目的。

(5)单一药物治疗。由于两种或两种以上抗癫痫药物联合使用易致慢性中毒,中毒后易使发作加频,所以目前多主张用一种药物,如排除选药有误、剂量不足、服药不规则等因素而确认单药治疗失败后,方可加用第2 种药物。如失神发作或肌阵挛发作无法用单药控制者,可合用乙琥胺和丙戊酸钠,或其一加用苯二氮类可有效。

但化学结构相同的药物,如苯巴比妥和扑米酮,和地西泮等不宜联合使用。两种以上药物联合使用更属禁忌。Mattson(1990年)的多中心研究结果显示,单药治疗无效的患者用两种药物治疗有40% 有效。单药治疗宜从小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有效的控制发作而不产生不良反应的剂量,亦即达到稳态有效血浓度。

在血浓度监测下维持此剂量,不可任意减量或增加剂量。多种药物联合治疗因有药物间相互作用,不但不能提高疗效减少中毒反应,有时反而降低疗效。这已为血浓度的研究证实。对混合型癫痫,可以根据发作类型联合用药,但以不超过3 种药物为宜。如一种药物观察2 ~ 3 个月确实无效或出现不良反应,可逐渐换用另一种药物。

切忌突然停用。

(6)调整用药剂量原则。一般宜从小剂量开始,然后逐渐增量,以既能控制发作,又不产生毒性反应的最小有效剂量为宜。由于存在个体差异,用药需采取个体化原则。儿童需按体重计算药量,婴幼儿由于机体对药物代谢较快,用药剂量比年长儿童相对较大。苯巴比妥和苯妥英(苯妥英钠)的半衰期较长,药物浓度稳定后可改为每天1 次。发作频繁又难以控制者不应强求完全控制发作而过分增加药量以致产生不良反应。应考虑患者的生活质量。用药后患者发作明显减少,程度减轻,对日常生活及学习或工作无不良影响较为理想。

(7)换药原则。换药宜采取加用新药及递减旧药的原则。至少有3 ~ 7 天的过渡期。不宜加用新药后骤然停用原来的旧药,这样会引起癫痫发作加重或诱发癫痫持续状态。

(8)减药及停药原则。目前多主张癫痫完全不发作后,再根据发作类型、发作频率、药物毒性反应的大小,再继续服药3 ~ 5 年,然后逐渐停药。撤除抗癫痫药的原则如下。

① GTCS 的停药过程不少于1 年,失神发作不少于6 个月。原来用药量较大者,停药所需的时间也应较长。

②切忌突然停药,突然停药常可招致癫痫持续状态。

③明确的器质性脑病、神经系统有阳性体征、精神障碍、持续存在的脑电图阵发性异常、部分性或混合性发作均影响停药时间。

④有些器质性脑病的癫痫患者可能需要终身服药。

⑤有人主张发病年龄大于30 岁者需谨慎停药,因其停药后复发率在50% 以上,需长期服药或终身服药。据统计,约70% 的癫痫患者在经过一定的缓解期停药后并不复发。停药后以部分性发作复发率最高,GTCS 和失神小发作复发率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