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行员体检标准问题

左颞叶底面致痫灶是什么意思-左叶癫痫能手术吗

民航招飞要求:

目 次

前言

1 范围……………………………………………………………………………………………1

2 总则……………………………………………………………………………………………1

3 一般条件………………………………………………………………………………………1

4 精神、神经系统………………………………………………………………………………1

5 心理……………………………………………………………………………………………1

6 呼吸系统………………………………………………………………………………………1

7 循环系统………………………………………………………………………………………1

8 消化系统………………………………………………………………………………………2

9 泌尿、生殖系统………………………………………………………………………………2

10 血液系统………………………………………………………………………………………2

11 免疫、内分泌系统及新陈代谢………………………………………………………………2

12 运动系统………………………………………………………………………………………2

13 皮肤及其附属器………………………………………………………………………………2

14 眼及其附属器…………………………………………………………………………………3

15 耳鼻咽喉及口腔………………………………………………………………………………3

附录A(规范性附录)体格检查项目和方法……………………………………………………4

附录B(规范性附录)辅助检查项目……………………………………………………………13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树明、吴坚、徐林、李谦、杨秀云、吕天翔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招收民用航空飞行学生的体格检查鉴定原则、项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招收以培养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和旋翼机商用驾驶员为目标的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2 总则

2.1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结论分为:

a. 合格;

b. 不合格。

2.2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方法见附录A,辅助检查项目见附录B。

3 一般条件

3.1 身高不应低于1.65 m。

3.2腿长不应短于74cm。

3.3体质指数(BMI)不应大于24或小于18.5。

体质指数小于18.5,骨骼发育良好可视为合格;体质指数大于24,腰围小于85cm,腰臀比小于0.90,体型匀称,肌肉发达,胸、腹、腰等部位无脂肪堆积现象可视为合格。

3.4 不应有恶性肿瘤,以及可能恶变或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3.5 不应有传染性疾病。不应为艾滋病病毒(HIV)携带者。

3.6 不应有具有临床意义的辅助检查结果异常。

4 精神、神经系统

4.1 不应有精神障碍及其病史和家族史。

4.2 不应有人格障碍。

4.3 不应有癔症、神经症。

4.4 不应有睡眠障碍。

4.5 不应有物质依赖、物质滥用。

4.6 不应有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

4.7 不应有癫痫及其病史和家族史。

4.8 不应有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及其病史。

4.9 不应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颅脑损伤及其病史。

4.10 不应有反复发作的头痛。

4.11 不应有周围神经系统疾病。

4.12 不应有植物神经系统疾病。

4.13 不应有肌肉疾病。

4.14脑电图不应出现痫样放电和局灶性异常,且不应有中度或以上异常。

5 心理

心理学评定结果应符合飞行职业要求。

6呼吸系统

6.1 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

6.2 不应有肺结核。

胸部X线检查时,一侧肋膈角稍钝伴轻度幕状粘连、肺野有散在的钙化点或少许条索状纤维化影,无临床意义,可视为合格。

6.3 不应有气胸及其自发性气胸病史。

6.4 不应有胸腔脏器手术史。

7 循环系统

7.1 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

7.2 收缩压不应持续低于90mmHg或高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不应持续低于60mmHg或高于等于90mmHg。

7.3 心率每分钟不应低于50次或高于110次。

7.4 不应有心电图异常,但下列情况可视为合格:

a)P-R间期小于0.12s,不伴有δ波及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史;

b)P-R间期在小于等于0.30s的 I度房室传导阻滞;QRS间期小于0.12s的室内传导阻滞;

c)右束支传导阻滞;

d)非病理性心电轴左偏大于等于-45度,或心电轴右偏大于等于+110度;

e)非病理性游走性心律;

f)偶发性早搏。

7.5 不应有周围血管疾病,但下列情况可视为合格:

a)轻度下肢静脉曲张;

b)左侧轻、中度精索静脉曲张。

8 消化系统

8.1 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8.2 肝囊肿直径不应大于10mm,或其数目不应超过两个。

8.3不应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

急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可视为合格。

8.4 不应有胆道系统结石。

8.5 不应有胆囊息肉。

直径小于等于5mm、不伴有胆囊壁增厚、非胆囊颈部的胆囊息肉可视为合格。

8.6 不应有直肠、肛门疾病及各种疝。

单纯的内、外痔,肛裂可视为合格。

9 泌尿、生殖系统

9.1 不应有泌尿系统疾病及其病史。

单发肾囊肿直径小于10mm可视为合格。

9.2 不应有泌尿系统结石。

9.3 不应有生殖系统疾病。

精索鞘膜积液、精索囊肿、精索或阴囊内小结节,排除结核和丝虫病可视为合格。

9.4 不应有痛经、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多囊卵巢综合征、闭经和经前期综合症。

9.5 不应处于妊娠期。

9.6快速血浆反应素环壮卡片试验(RPR)不应为阳性。

10血液系统

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及其病史。

非病理性脾脏轻度肿大可视为合格。

11 免疫、内分泌系统及新陈代谢

不应有免疫、内分泌系统及新陈代谢疾病及其病史。

12 运动系统

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

13 皮肤及其附属器

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轻度足癣、局限性神经性皮炎、轻度腋臭可视为合格。

14 眼及其附属器

14.1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应达到0.7或以上,双眼远视力应达到1.0或以上。

如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0.7,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视为合格:

a)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3;

b)矫正视力不低于1.0;

c) 屈光度不超过±3.00D(球镜当量)或散光两轴相差不超过2.00D 。

14.2 屈光参差不应超过2.50D(球镜当量)。

14.3 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不应低于1.0。

14.4周边视野在任何径线不应比正常值缩小15°或以上,中心视野不应有非生理性暗点出现。

14.5 不应有色盲、色弱。

14.6 不应有夜盲。

14.7 双眼视功能不应有异常。

14.8不应有显斜视。 内隐斜视不应超过10△、外隐斜视不应超过5△、上隐斜视不应超过1.5△。

14.9 不应有难以治愈或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结膜、泪器疾病。

14.10 不应有角膜疾病、角膜屈光手术后或影响视功能的角膜瘢痕。

14.11 不应有巩膜疾病。

14.12 不应有虹膜睫状体疾病及其病史。

14.13 不应有瞳孔变形、运动障碍。

14.14 不应有晶状体疾病。

晶状体散在的先天性混浊小点不在视轴区可视为合格。

14.14 不应有玻璃体疾病。

细丝状、点状玻璃体混浊数量少,活动度小,无自觉症状可视为合格。

14.15 不应有青光眼、高眼压症。

14.16 不应有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但下列情况可视为合格:

a)黄斑区散在非病理性斑点;

b)黄斑区外不影响视功能的、孤立的、无复发趋势的视网膜、脉络膜陈旧灶。

15 耳鼻咽喉及口腔

15.1 任何一耳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Hz、1000 Hz、2000Hz任一频率的听力损失不应超过20dB;250Hz、3000Hz任一频率的听力损失不应超过25dB;4000Hz、6000 Hz、8000Hz三个频率的双耳听力损失总值不应超过210 dB。

在250Hz、 500Hz、1000Hz、2000Hz、3000Hz五个频率上有一或二个频率超过上述标准5dB可视为合格。

15.2 不应有耳气压功能不良。

15.3不应有前庭功能障碍, 旋转双重试验检查不应出现Ⅱ度以上或延迟反应。

15.4 不应有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外耳疾病和畸形。

15.5 不应有鼓膜穿孔、粘连、重度内陷、萎缩、增厚、菲薄瘢痕。

15.6 不应有中耳疾病。

15.7 不应有内耳疾病及其病史。

15.8 不应有眩晕史。

15.9 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鼻及鼻窦慢性疾病,但下列情况可视为合格:

a)轻度上颌窦炎鼻腔检查无明显异常,上颌窦窦口引流通畅;

b)上颌窦粘膜囊肿位于窦腔侧壁或底壁并小于窦腔三分之一,窦腔粘膜无炎性改变,鼻腔检查无明显异常,上颌窦窦口引流通畅。

15.10 不应有嗅觉丧失。

15.11 不应有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咽、喉部疾病。

15.12不应有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体格检查项目和方法

本附录包括各科常规检查项目和方法。凡与临床检查方法要求一致的项目,体检时应按临床检查方法进行,必要时可进行其他项目检查。

A1 精神、神经科

A1.1常规检查项目

精神、神经科常规检查项目应为:

a)病史搜集;

b)精神检查;

c)脑神经检查;

d)运动检查;

e)反射检查;

f)感觉检查;

g)植物神经检查;

h)脑电图检查;

i)心理学评定。

A1.2 常规检查项目及重点内容

A1.2.1病史搜集,包括病史询问和病史调查,重点内容应为:

a)生长发育史;

b)学习、生活史;

c)既往病史应包括癔症、神经症、睡眠障碍、意识障碍、癫痫、抽搐史、头痛史、脑外伤史、中枢神经疾病史、肌肉疾病史等;

d)遗传和遗传倾向疾病家族史:精神障碍、癫痫等。

A1.2.2精神检查应包括:

a)一般表现;

b)情感;

c)思维;

d)定向;

e)记忆;

f)计算能力;

g)意志;

h)其他。

A1.2.3脑神经检查。

A1.2.4运动检查应包括:

a)不自主运动;

b)随意运动;

c)共济运动,包括指鼻试验、指指试验、快复轮替试验、跟膝胫试验和昂白氏试验。

A1.2.5感觉检查包括:

a)浅感觉:痛觉和触觉,必要时查温度觉;

b)深感觉:震动觉。

A1.2.6反射检查,包括:

a)浅反射——腹壁反射、提睾反射、 跖反射;

b)深反射——肱二头肌反射、肱三头肌反射、膝反射、跟腱反射;

c)病理反射——巴彬斯基氏征、查多克氏征、奥本海姆氏征、戈登氏征、霍夫曼氏征。

A1.2.7植物神经检查应包括:

a) 一般检查——观察皮肤色泽有无发红、发白、发绀或大理石纹;手足是否多汗等;

b) 弯腰试验检查——受检者应弯腰低头,双手尽量触地,维持3s~5s后直立。正常人面部可有暂时轻度充血,但无头昏、眼花和身体倾斜现象;

c)植物神经辅助检查(必要时)——眼心反射、立卧试验、卧立试验。

A1.2.8脑电图检查。

A1.2.9心理学评定应包括认知测验、心理运动能力测验和心理会谈(检测方法和评定原则另行规定)。

A1.3 神经精神科主要疾病的判定

A1.3.1精神障碍包括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等。

A1.3.2人格障碍指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使病人形成了一贯的反映个人生活风格和人际关系的异常行为模式。这种模式显著偏离特定的文化背景和一般认知方式(尤其在待人接物方面),明显影响其社会功能与职业功能,造成对社会环境的适应不良,病人为此感到痛苦,并已具有临床意义。

A1.3.3 癔症系指一种以解离症状(部分或完全丧失对自我身份识别和对过去的记忆)和转换症状(在遭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冲突时产生的不快心情,以转化成躯体症状的方式出现)为主的精神障碍。

A1.3.4神经症是一组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本障碍有一定人格基础,起病常受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影响。症状没有可证实的器质变作基础,与病人的现实处境不相称,但病人对存在的症状感到痛苦和无能为力,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迁延。

A1.3.5睡眠障碍包括器质性睡眠障碍和非器质性睡眠障碍。非器质性睡眠障碍指各种心理社会因素引起的非器质性睡眠与觉醒障碍,包括失眠症、嗜睡症和某些发作性睡眠异常情况(如睡行症、夜惊、梦魇)等。

A1.3.6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是指在发育早期就有正常语言获得方式的紊乱,表现为发音、语言理解,或语言表达能力发育的延迟和异常,这种异常影响学习、职业和社交功能。这些情况并非因神经或言语机制的异常、感觉缺损、精神发育迟滞或周围环境因素所致。

A1.3.7物质依赖或滥用的物质包括:酒精、、抗焦虑剂、可卡因;、安非他明及其衍生的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苯环已哌啶或作用类似的芳香环已胺;大麻,吸入剂及影响精神活动的药物或其他制剂。

A1.3.7.1物质依赖是指对依赖物质使用的一种病态。具有以下表现之一,应诊断为物质依赖:

a)耐受性增强;

c) 出现戒断症状;

d) 使用某种物质的控制力减弱;

e) 不顾身体健康或损害社会、个人及职业能力而继续使用该物质。

A1.3.7.2物质滥用是指对上述物质的使用而导致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a) 以前有过使用某种物质并致身体受到损害,在近两年内仍使用该物质;

b) 毒品检测结果呈阳性;

c) 经病史搜集和体检鉴定确认或怀疑其滥用某种物质。

A1.3.8明显遗传倾向疾病家族史系指三级亲属(1级:父母、同胞、子女;2级:姑、叔、姨、舅,(外)祖父母;3级:堂、表兄弟姐妹)中有遗传性疾病及病史。

A1.3.9 几种常见脑电图异常改变的判定:

A1.3.9.1脑电图的痫样放电是指脑电图中出现明确的棘波、尖波、棘-慢波、3c/s棘-慢波、2.5 c/s以下的尖-慢波、多数性棘波、多棘-慢波等。

A1.3.9.2 脑电图的局灶性异常是指大脑皮层的任何区域出现的局灶性慢波或懒波或痫样放电等。

A1.3.9.3 脑电图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轻度异常:

a)α波频率范围超过2c/s,两侧频率不对称,8c/s波增多。两侧波幅差超过30%。生理反映不明显或不对称;

b)β波增多,波幅可达50?100μv;

c)θ波增多,波幅可达50?100μv,呈阵发出现;

d)δ波增多,呈散在出现;

e)出现少量散在异常波(痫样放电波);

A1.3.9.4 脑电图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中度异常:

a)α波频率变慢,以8c/s为主或α波消失;

b)α波频率及波幅明显不对称;

c)额颞部有阵发性高波幅α节律,而枕部α节律却较少(α波前移),或α波泛化;

d)中波幅θ节律占优势;

e)中波幅δ波成组或持续出现;

f)有较多异常波出现(痫样放电波)。

A1.3.12.5 脑电图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重度异常:

a)α波消失或仅有少量频率很慢的α波,如8c/s的α波散在;

b)广泛性中、高波幅θ波节律或δ波节律,其间夹以高波幅β波;

c)异常波呈节律性出现或反复爆发性出现;

d)出现爆发性抑制或爆发性抑制呈周期性出现。

A2 外科

A2.1常规检查项目

外科常规检查项目应包括:

a) 病史搜集;

b) 人体测量;

c)营养发育;

d)皮肤检查;

e)淋巴结检查;

f)头颅检查;

g)颈部检查;

h)胸部检查;

i)腹部检查;

j)脊柱检查;

k)四肢检查;

l)外检查;

m)肛门检查。

A2.2人体测量

A2.2.1人体测量时男性应在情况下进行测量,女性应着胸罩、短裤进行测量。测量单位:身高为米(m),体重为千克(kg),腿长为厘米(cm)。

A2.2.2身高测量方法为受检者立正姿势,枕部、臀部、足跟三点紧靠标尺。头要正,双目平视,水平尺贴于头顶部正中所测得数值为身高。

A2.2.3腿长测量方法为受检者坐在45cm高的方凳上,使枕部、臀部紧靠标尺,不过度挺胸,不缩腰。使不等边直角三角板的短边与受检者头顶正中皮肤刚刚接触为宜,使标有起点为45cm至95cm刻度的长边与身高标尺平行紧贴。在三角板长边上对准受检者身高长度的刻度对应数值,即为腿长。

A2.2.4应按式1计算体质指数。

BMI = W/H2 …………………………(1)

式中:

BMI——体质指数;

W——体重,单位为公斤(kg);

H——身高, 单位为米(m)。

BMI在18.5~24时为正常,小于18.5为体重不足,大于等于24为超重,大于等于28为肥胖。身高、体重、体质指数的对应表见表1。

表1 招收飞行学生身高、体重、体质指数对应表

体质指数(BMI)

BMI=18.5 BMI=24 BMI=28

1.65 m 50.4 kg 65.3 kg 76.2 kg

1.66 m 51.0 kg 66.1 kg 77.1 kg

1.67 m 51.6 kg 66.9 kg 78.1 kg

1.68 m 52.2 kg 67.7 kg 79.0 kg

1.69 m 52.8 kg 68.5 kg 80.0 kg

1.70 m 53.5 kg 69.4 kg 80.9 kg

1.71 m 54.1 kg 70.2 kg 81.9 kg

1.72 m 54.7 kg 71.0 kg 82.8 kg

1.73 m 55.4 kg 71.8 kg 83.8 kg

1.74 m 56.0 kg 72.7 kg 84.8 kg

1.75 m 56.7 kg 73.5 kg 85.8 kg

1.76 m 57.3 kg 74.3 kg 86.7 kg

1.77 m 58.0 kg 75.2 kg 87.7 kg

1.78 m 58.6 kg 76.0 kg 88.7 kg

1.79 m 59.3 kg 76.9 kg 89.7 kg

1.80 m 59.9 kg 77.8 kg 90.7 kg

1.81 m 60.6 kg 78.6 kg 91.7 kg

A2.2.5腰围(仅在体质指数大于等于24时测量,单位为厘米)的测量方法是:呼气时,在肋缘下和脐上之间的中点用软尺测量周长。

A2.2.6臀围(仅在体质指数大于等于24时测量,单位为厘米)的测量方法是:受检者面向检查者自然直立,用皮尺测量其臀部的最大周径。

A2.2.7腰臀比(WHR)是腰围和臀围的比值,即用腰围数除以臀围数所得的值。

A2.3病史搜集

病史搜集应重点询问有无外伤史,手术史,气胸史,结石史,腰、腿关节疼痛史,便血、血尿史。女性还应询问月经史等。

A2.4关节功能检查

A2.4.1关节功能检查应由上到下依次对各个关节功能进行检查。

A2.4.2颈部关节检查时应做前屈、后仰、侧弯及左右旋转动作,注意有无功能障碍、斜颈、甲状腺肿大、甲状腺结节等。

A2.4.3手指各关节检查时应连续做握拳和手指伸屈,各指的外展、内收,拇指对掌运动,注意各指功能,有无缺、残、挛缩。

A2.4.4腕关节检查时应做掌屈,背伸及内、外旋转活动。

A2.4.5肘关节检查时应做伸、屈、内旋、外旋、屈肘并注意左右肘关节是否对称。

A2.4.6肩关节检查时应做外展、上举,以肩关节为中心的前、后旋转运动,上肢联合运动用拳叩打同侧肩部,两臂内旋手指触摸对侧肩胛骨下角。

A2.4.7脊柱(腰部)检查时应两臂上举,做腰部躯体前屈、后伸,左右侧弯及腰左、右旋转运动。做两上肢前平举、侧平举、上举及向前弯腰动作,注意脊柱形态有无异常且能否矫正。

A2.4.8髋关节检查时应两手平举做左腿右腿向前踢腿动作、侧踢腿动作,外展、内收、外旋动作,注意两侧股骨粗隆是否对称。

A2.49膝关节检查时应两足分开与肩同宽,两上肢前平举做连续下蹲运动;注意有无弹响、运动是否协调,人体重心是否偏移。若有上述体征应作麦氏征试验及其他功能检查并观察有无肌肉萎缩,压痛。

A2.4.10踝关节检查时应两手叉腰,交替抬腿屈膝做跖屈、背伸、内旋、外旋及足趾伸屈运动。注意有无趾残缺、畸形。

A2.4.11联合运动检查时应做俯卧撑、仰卧起坐、走鸭步、纵跳使双足跟尽量叩打臀部,行走,注意动作是否协调,步态是否正常。

A2.4.12关节活动记录方法应从中位(即“0”度)开始,因为中位是两个相反方向的运动终点。

A2.5头、胸、腹检查

A2.5.1头部有无畸形、疤痕、颅骨凹陷或缺损、发癣等;

A2.5.2胸廓形态是否正常;胸部有无外伤、疤痕、隆起、肋骨缺损;腋窝部淋巴结大小,有无腋臭等;

A2.5.3腹部有无疤痕、外疝、腹壁静脉曲张,皮肤病及腹股沟部淋巴结大小;

A2.5.4男性检查和阴囊有无结节、肿块、畸形、皮肤病,睾丸位置、大小,精索静脉是否正常;

A2.5.5膝胸位或弯腰位,观察肛门有无血迹、肛裂、瘘管、痔核。必要时应做肛门指诊。

A2.6 外科病症的判定

A2.6.1下肢静脉曲张程度的判定分为:

a)轻度——下肢静脉呈局限性、圆柱状扩张或轻度迂曲或全部静脉干均匀膨胀,但静脉壁没有变薄,皮肤色泽正常,局部无并发症。

b)重度——下肢静脉呈结节或囊袋状膨胀,迂曲成团,范围广泛,伴有静脉壁变薄或局部有营养不良性溃疡、湿疹、水肿、皮肤色素沉着以及有急性炎症等并发症。

A2.6.2 精索静脉曲张程度的判定分为:

a)轻度——阴囊外观正常,拉紧阴囊壁可见有少部分静脉变粗,加腹压时静脉无明显增粗,触诊静脉壁柔软;

b)中度——不拉紧阴囊壁即可见静脉迂曲,加腹压稍有增粗,触诊静脉壁柔软,稍膨胀。弯腰后触诊静脉迂曲膨胀消退;

c)重度——不拉紧阴囊壁即见阴囊壁内静脉呈团状迂曲、怒张,触诊静脉壁粗硬,肥厚或睾丸萎缩。弯腰后触诊迂曲怒张的静脉团无变化或变化不大。

A2.6.3 腋臭程度的判定分为:

a)轻度——在裸露状态下,距受检者1m内方可闻及臭味;

b)重度——在裸露状态下,距受检者1m外可闻及臭味。

A2.6.4下蹲功能不全程度判别分为:

a)Ⅰ度——双足并拢不能完全下蹲,或勉强下蹲不稳定,其双足分开与肩同宽时才能完全下蹲;

b)Ⅱ度——双足分开超过肩宽10cm才能完全蹲下;

c)Ⅲ度——双足分开超过肩宽10cm仍不能完全蹲下或需双足跟离地后才能蹲下。

A3 内科

A3.1常规检查项目

常规检查项目应包括:

a)病史搜集;

b)脉搏、血压检查;

c)营养状态检查;

d)头颈部检查;

e)胸腹部检查。

A3.2血压测量

A3.2.1血压测量均应用袖带宽12 cm汞柱式血压计测量。

A3.2.2规定测量右臂肱动脉血压,应以坐位为准。手臂与心脏应处于同一水平位置。

A3.2.3袖带应绑扎在距肘窝上2 cm~3 cm处,听诊器头不应压得过紧,更不应压在袖带下面。

A3.2.4收缩压应取初听到搏动音的数值,即以第一音为准。舒张压应取搏动音突然消失时的数值,即以第五音为准。若搏动音持久不消失时,可取搏动音突然由清晰转为低沉(变调)时的数值,即以第四音为准。

A3.2.5当血压超过标准值时,应在受检者充分休息后复查两次,两次结果均正常者,方可视为血压正常。

A3.3 心率计数

当心率超过标准值时,应在受检者充分休息后复查两次,两次结果均正常者,方可视为心率正常。因体温升高所致心率增快,应在体温正常后复查。每次计数心率均应记录,并注明时间。

A3.4 心脏听诊

A3.4.1心脏收缩期杂音按临床分级法分为六级。

A3.4.2心脏功能性收缩期杂音,一般指心尖区或肺动脉瓣区不超过2级,且柔和、吹风样、不传导。如有疑问可通过超声心动图检查判定。

A3.5肝脏触诊

A3.5.1受检者应取仰卧位,屈膝,腹肌放松,用腹式呼吸。检查者应站于受检者右侧,用右手指掌紧贴腹壁,沿腹直肌右侧缘,由下向上随受检者腹式呼吸接近肋弓。触诊宜轻用力,防止将肝脏推向后方。

A3.5.2肝脏大小应以厘米为计算单位。触及肝脏时,应嘱受检者吸气,使腹壁与肋弓相平时的大小为准。测量右叶时,应以右锁骨中线与肋弓的交叉点为其始点,与肋弓成直角量至肝下缘为止。局限型肝大者应测肋缘下肝脏最大距离。测肝左叶时,应以剑突下缘为测量起点,垂直量至肝下缘。

A3.5.3判定肝脏大小时应注意肝脏边缘厚薄硬度;触压痛,肝脏表面是否光滑及上界位置;需与腹直肌鞘、右肾、胆囊鉴别。同时应考虑到饭前饭后、运动前后、呼吸深浅、体型等。

A3.6脾脏触诊

A3.6.1受检者应取仰卧位,屈膝,行用腹式呼吸,腹肌放松,检查者应站于受检者右侧,用左手掌置于受检者第七至第十肋骨处,右手平放腹部与左肋缘下成直角方向,手指末端稍弯曲,逐渐由下向上接近肋缘,轻压腹壁,受检者深吸气时进行触诊。轻度肿大的脾脏仰卧位常不易触及,可令其右侧卧位用双手触诊法检查。

A3.6.2脾脏大小应以厘米为计算单位。受检者应取仰卧位吸气至腹壁与肋弓相平,此时触及的脾脏最远点与肋缘垂直距离为脾脏大小。触诊后应再作叩诊。判断脾脏大小时应注意脾脏边缘厚薄、硬度、压痛或叩痛,表面是否光滑,并应与腹部肿块相鉴别。

A3.6.3 超声显像对脾脏肿大程度的确定为:脾脏的厚度超过4cm,或脾脏长度超过12cm,应考虑有脾肿大可能。正常脾脏在肋缘下不能探及,当在肋缘下显示脾脏声像图时,除脾下垂外,应提示脾肿大。脾脏前缘超出腋前线,亦应提示脾肿大。

A3.6.3.1 脾脏轻度肿大——在仰卧位平吸气时,肋缘下刚可探及脾脏,深吸气时,脾下缘约在肋下缘2cm~3cm。

A3.6.3.2 脾脏中度肿大——在仰卧位平吸气或呼气时肋缘下均可探及脾脏,深吸气时脾下缘在肋缘下超过3cm,直至平脐。

A3.6.3.3脾脏重度肿大——脾下缘超过脐孔水平,有的甚至可达盆腔。

A3.7肾脏触诊

一般受检者应采取卧位,必要时可作坐、立位触诊。其大小应以厘米为计算单位。应注意肾脏的大小、形状、硬度、表面状态、敏感度及移动度,并应与腹部肿块相鉴别。

A4 眼科

A4.1常规检查项目

常规检查项目应包括:

a)病史搜集;

b)一般检查;

c)眼睑、结膜、泪器;

d)角膜、巩膜;

e)前房、虹膜、瞳孔;

f)晶状体;

g)玻璃体;

h)眼底;

i)视觉功能检查;

j)远视力;

k)近视力;

l)色觉;

m)隐斜视;

n)视野(必要时);

o)暗适应(必要时);

p)屈光检查;

q)眼

棘球虫幼病简介

目录 1 概述 2 疾病名称 3 英文名称 4 棘球虫幼病的别名 5 分类 6 ICD号 7 流行病学 7.1 传染源 7.2 传播途径 7.3 易感性 8 棘球蚴病的病因 9 棘球蚴病的发病机制 10 棘球蚴病的病理生理 11 棘球蚴病的临床表现 11.1 肝包虫病 11.2 肺包虫病 11.3 脑包虫病 11.4 骨骼包虫病 11.5 其他 12 棘球蚴病的并发症 12.1 囊肿穿破 12.2 感染 13 棘球蚴病的诊断 13.1 流行病学资料 13.2 临床表现 13.3 血象 13.4 免疫学检查(包括皮试) 13.5 血清试验 13.6 影像学检查 14 需要与棘球蚴病鉴别的疾病 15 棘球蚴病的治疗 15.1 手术治疗 15.2 药物治疗 16 棘球蚴病的预后 17 棘球蚴病的预防 17.1 加强流行区犬的处理和管制 17.2 严格肉食卫生检查 17.3 大力开展卫生宣教 18 相关药品 19 参考资料 附: 1 棘球虫幼病相关药物 这是一个重定向条目,共享了棘球蚴病的内容。为方便阅读,下文中的 棘球蚴病 已经自动替换为 棘球虫幼病 ,可 点此恢复原貌 ,或 使用备注方式展现 1 概述

棘球虫幼病(echinococcosis)又称包虫病(echinococcosis)。是人体感染棘球绛虫的幼虫所引起的疾病[1]。全球寄生人体的棘球绛虫幼虫共有4种,我国流行的有两种:细粒棘球绛虫幼虫引起细粒棘球虫幼病(囊型包虫病)和多房棘球绛虫引起的多房棘球虫幼病(泡型包虫病);棘球绛虫成虫寄生在犬、狼等动物肠腔,虫卵污染草原,羊等食草动物吞食虫卵后,虫卵孵化出六钩蚴入侵动物内脏,形成包囊,食草动物内脏被犬、狼吞食后在肠道发育为成虫,完成生活史;人体食入棘球蚴虫卵后,六钩蚴通过门静脉进入人体脏器,成为包虫病[1]。

包虫病为我国法定丙类传染病,需要报告疫情[1]。

细粒棘球绛虫以狗、狼为终宿主,羊、猪、骆驼、牛为中间宿主。多房棘球绛虫以狼、狐貍、狗为终宿主,啮齿动物,主要是田鼠为中间宿主,它是一种动物源疾病。在牧区狗吞食棘球蚴的家畜脏器而感染,虫卵随狗的粪便排出污染周围环境,这些卵对低温和化学药物都有很强的抵抗力。虫卵可经手、食物、饮料进入人体,寄生于肝、肺等器官,也可累及皮肤和肌肉组织,因此它是人畜共患的流行性寄生虫病。

包虫病呈世界性流行,分布广泛,主要以牧区为主;我国草原牧区是包虫病流行区[1]。主要发生在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西藏及四川西部等地,有的牧区牧民感染率可高达7%以上。我国1905年首先在青岛发现本病。棘球虫幼病临床表现高度多样性并反映了幼虫的位置和大小,绝大多数症状是因为幼虫虫体的机械压力或由于疱液流出引起异种抗体。囊包活检查到虫体可诊断。对已发病者,可外科手术摘除囊包。该病在我国分布较广,严重威胁着人类生命安全,给畜牧业发展造成严重的损失。

2 疾病名称

棘球虫幼病

3 英文名称

echinococcosis

4 棘球虫幼病的别名

echinococciasis;包虫病;棘球蚴病

5 分类

皮肤科 > 寄生虫、昆虫及其他动物性皮肤病 > 蠕虫病性皮肤病

6 ICD号

B67.9

7 流行病学

棘球虫幼病流行于世界上许多畜牧区。在高发区,患病率可达5%,或更高,棘头体被人吞食后在肠内伸出以角质倒钩挂于小肠壁黏膜上,或吻突侵入肠壁,形成一圆柱形小窦道,浅者到黏膜下;深者穿破肠壁,引起黏膜损害,发生出血、坏、溃疡、穿孔。在我国主要见于新疆、甘肃、宁夏、内蒙古、陜西、云南、西藏、青海等地。

7.1 传染源

棘球虫幼病的主要传染源为狗。狼、狐、豺等虽也为终宿主,但作为传染源的意义不大。在流行区的羊群中常有包虫病存在,而居民常以羊或其它家畜内脏喂狗,使狗有吞食包虫囊的机会,感染常较严重,肠内寄生虫数可达数百至数千,其妊娠节片具有活动能力,可爬在皮毛上,并引起 *** 发痒。当狗舐咬时把节片压碎,粪便中虫卵常污染全身皮毛,如与其密切接触,则甚易遭至感染。

7.2 传播途径

棘球虫幼病直接感染主要由于与狗密切接触,其皮毛上虫卵污染手指后经口感染。若狗粪中虫卵污染蔬菜或水源,尤其人畜共饮同一水源,也可造成间接感染。在干旱多风地区,虫卵随风飘扬,也有经呼吸道感染的可能。

7.3 易感性

人感染主要与环境卫生以及不良卫生习惯有关。患者以农民与牧民为多,兄弟民族远较汉族为多。因包虫囊生长缓慢,一般在儿童期感染,至青壮年期才出现明显症状。男女发病率无明显差别。

8 棘球虫幼病的病因

包虫病是由棘球属(Genus echinococcus)虫种的幼虫所致的疾病。目前被公认的虫种有细粒棘球颖虫(Echinococcus granulosus)、多房棘球绛虫(E. multilocularis)、伏氏棘球绛虫(E. Vogeli Rausch)、少节棘球绛虫(E. oligarthrus)。其形态、宿主和分布地区略有不同,以细粒棘球绛虫最为常见。

细粒棘球绛虫长仅1.5~6mm,由一个头节和3个体节组成。细粒棘球坳的终末宿主是狗、狼、狐等,羊、鼠、马等为中间宿主,成熟的棘球蚴在终末宿主小肠里产卵,虫卵呈圆形,有双层胚膜,其形态与带绛虫虫卵相似,对外界抵抗力较强。当虫卵随粪便排出,被中间宿主吞吃后,经消化液作用,幼虫脱壳而出成六钩蚴,六钩蚴穿过胃及十二指肠壁随血流或淋巴液进入门静脉系统,幼虫大部被阻于肝脏,发育成包虫囊(棘球蚴);部分可逸出而至肺部或经肺而散布于肾、脑、皮下组织、肌肉、骨骼等全身器官,经3~5月发育为直径10~30mm的棘球蚴,大者可达数百毫米,一个100mm直径大的棘球蚴内可有原头蚴10万个左右。这些动物被终末宿主吞吃后完成棘球蚴的生命周期。多房棘球蚴的生活周期与细粒棘球蚴相似。多房棘球绛虫的终末宿主以狐、狗为主,幼虫(包球蚴)主要寄生在中间宿主啮齿动物或人体的肝脏。

9 棘球虫幼病的发病机制

棘头体被人吞食后在肠内伸出以角质倒钩挂于小肠壁黏膜上,或吻突侵入肠壁,形成一圆柱形小窦道,浅者到黏膜下;深者穿破肠壁,引起黏膜损害,发生出血、坏、溃疡、穿孔。虫体发育过程中常更换附着部位,使损伤范围扩大,炎症加重。加之虫体代谢产物的影响,使患者出现消化道症状如腹痛、腹泻、消瘦、贫血和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由于虫体的吻突深及肠黏膜下层、肌层,甚至浆膜层,故极易发生肠穿孔,导致局限性或弥漫性腹膜炎。小的慢性穿孔形成腹腔内炎症性包块,发展为腹腔内脓肿、粘连性肠梗阻,亦可损伤肠壁血管导致肠出血。

病变主要在回肠中、下段。受累肠管一般长30~200cm,重者可累及整个小肠。肠黏膜充血、水肿、肥厚,有散在的溃疡,其数目多于虫体。与溃疡相对应的浆膜面上有本病特殊的白色结节突出,直径O.2~2.5cm,圆形或椭圆形。显微镜下观察,结节中央部分为凝固性坏,外层为嗜酸性粒细胞或浆细胞为主的炎性肉芽肿。虫体常叮咬在结节的黏膜面上,牵动虫体时结节随之移动。肠穿孔的部位亦位于结节中央。浆膜面上常有纤维素附着,大网膜亦常与肠粘连。肠系膜淋巴结明显肿大,并有大量嗜酸性粒细胞浸润。

10 棘球虫幼病的病理生理

结节为上皮样组织的囊壁包绕,囊壁为两层:外层厚,为透明的角质层;内层薄,为表皮的基底细胞层和棘细胞层。囊内有淡**的液体,含有多个小囊和幼虫的头节,囊壁外为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和嗜酸性粒细胞浸润。

11 棘球虫幼病的临床表现

棘球虫幼病发展缓慢,多数在儿童时期感染,至成年时期才表现症状。皮下出现蚕豆甚至更大的非炎症性结节,或柔软的囊包,波动感,大小不一,无疼痛及压痛。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机械性的压迫,引起组织、细胞萎缩、坏。覆盖于囊肿的皮肤色泽正常,包囊破裂,囊液被吸收,可出现皮肤红斑、荨麻疹样皮疹、瘙痒,伴有发热、腹痛、腹泻,几年后可钙化或囊肿变性。多数感染者可能是无症状的,未被认识。只有<2%的患者被发现,皮肤和软组织出现症状。

棘球虫幼病临床表现高度多样性并反映了幼虫的位置和大小,绝大多数症状是因为幼虫虫体的机械压力或由于疱液流出引起异种抗体。幼虫可能是单个或多数(至少25%),感染肝(50%~70%)、肺(20%~30%)及其他部位:肾、心、骨髓、肌肉和中枢神经系统(2%)。在出现症状之时,棘球蚴可能已达到相当大的量,如果其破裂溢出疱液,患者可出现寒战、荨麻疹。

棘球蚴主要寄生在肝及腹腔,早期常无症状,待囊肿增大到一定程度出现压迫症状时,临床上出现肝大、上腹饱满、食欲减退、呕吐等。如侵犯肺,出现干咳、咯血。侵犯中枢神经可出现脑瘤、脊髓瘤的症状,常有癫痫发作。若发生在眼眶,出现眼球突出,眼疼痛,晚期可引起全眼炎而发生失明。若侵犯脊椎及骨盆,易出现骨质疏松导致骨折。若侵犯皮肤和肌肉,可在皮下出现蚕豆大至鸡蛋大、圆形结节,表面皮肤正常,结节柔软有波动感无压痛。数年后虫体可钙化,囊肿变性吸收。如棘球蚴破裂内含物外溢,可出现发热、瘙痒、红斑、荨麻疹、腹痛、血中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等变态反应性症状。如渗出物大量进入血循环可出现严重的过敏性休克,甚至突然亡。

因寄生虫的虫种不同临床上可表现为囊型包虫病(单房型包虫病)、泡型包虫病(多房型包虫病)、混合型包虫病,后者是由伏氏棘球绛虫或少节棘球绛虫的幼虫致病,国外见于中、南美洲,国内尚未发现。

11.1 肝包虫病

肝包虫囊极度肿大时右上腹出现肿块,患者有饱胀牵泄感,并可有压迫症状。囊肿大多位于右叶,且多位于表面,位于左叶者仅1/4。囊肿位于右叶中心部时肝脏呈弥漫性肿大,向上发展压迫胸腔可引起反应性胸腔积液、肺不张等;向下向前发展则向腹腔鼓出。大多数患者体检时发现肝脏极度肿大,局部有圆形表面平滑囊肿感。少数病例叩打囊肿后可听到震颤。肝功能大多正常,白、球蛋白比例倒置。肝B型超声波、肝同位素扫描、肝CT检查均示肝脏占位变。通常由细粒棘球蚴所致称为单房型包虫病;而由多属棘球蚴所致的称为多房型包虫病,简称泡球蚴病(alveococcosis)。包虫增殖方式呈浸润性,酷似恶性肿瘤。肝泡球蚴尚可通过淋巴或血路转移。继发肺、脑泡型包虫病。故有恶性包虫病之称。肝质地变硬,表面不平。

11.2 肺包虫病

肺组织较为松弛,故包虫囊生长较快,常有干咳、咯血等症状。2/3患者病变位于右肺,且以下叶居多。在无并发症的病例胸部X线检查可见单个或多个圆形、卵圆形或多环形、边缘清晰而光滑的肿块(有继发感染时边缘模糊)。囊肿随呼吸而变形,罕见钙化,大小不一,最大者可占一侧肺野。囊肿穿破囊液液完全排出,在X线上呈空洞型;囊肿破入胸腔时可发生严重液气胸。约半数患者的囊肿破入支气管,囊液咳出而自愈。偶可因囊液大量溢出而引起窒息。

11.3 脑包虫病

脑包虫病发病率低(1~2%),多见于儿童,以顶叶为常见,临床表现为癫痫发作与颅内压增高症状。包囊多为单个,多数位于皮层下,病变广泛者,可累及侧脑室,并可压迫、侵蚀颅骨,出现颅骨隆凸。脑血管造影、脑CT、脑核磁共振均有助于诊断。

11.4 骨骼包虫病

骨骼包虫病较为罕见,国外报告约占全身包虫病的1%~2%,国内报告远低于国外,仅占0.2%左右。以骨盆和脊椎发生率最高,其次可以四肢长骨、颅骨、肩胛骨、肋骨等。细粒棘球蚴侵入长骨后,感染通常从骨端开始,疏松海绵骨首先受侵。由于骨皮质坚硬、骨髓腔狭小呈管状,限制包虫的发展,故病程进展缓慢,晚期可能出现病理性骨折、骨髓炎或肢体功能障碍。X线可有助于诊断。

11.5 其他

此外,心包、肾、脾、肌肉、胰腺等包虫病均属少见,其症状似良性肿瘤。

人感染包虫病后,常因少量抗原的吸收而致敏,如囊肿穿破或手术时囊液溢出可致皮疹、发热、气急、腹痛、腹泻、昏厥、谵妄、昏迷等过敏反应,重者可于过敏性休克。

12 棘球虫幼病的并发症

并发症常为患者就诊时的首发症状。主要并发症为:

12.1 囊肿穿破

肝包虫囊可因外伤或穿刺而破裂。破入腹腔时可误诊为急腹症,有剧烈腹痛伴休克,继而出现过敏症状,因此,肝穿刺在肝包虫病患者应视为严格的禁忌症。包虫囊腔内压力甚高,穿刺后不仅发生囊液外漏、过敏性休克,且可使原头蚴种植于腹腔内而产生继发性包虫囊。囊肿破入肝内胆管,破碎囊皮引起胆管阻塞,每导致胆绞痛与黄疸。

12.2 感染

约1/5~1/4肝包虫囊有继发感染,感染多来自胆道。肺包虫囊并发感染者亦颇常见。感染可促使包虫亡,但亦明显加重病情。

13 棘球虫幼病的诊断

在流行区与狗有密切接触的人,如上腹出现无痛性包块或皮肤、肌肉内出现非炎症性结节,要考虑有本病的可能。囊包活检查到虫体可诊断。可通过特征性的影像技术(如超声、CT、MRI)来发现临床上无症状的皮损。取包虫囊液做皮内过敏试验和血清补体结合试验可协助诊断,但确诊应以手术取出棘球蚴或从痰、胸腔积液、尿、腹水中检获棘球蚴或碎片为依据。

诊断依赖于以下三点:

13.1 流行病学资料

本病见于畜牧区,患者大多与狗、羊等有密切接触史。

13.2 临床表现

临床表现多不典型,主要表现为各种占位变表现,不同部位包虫临床表现各异[1]。

与狗、羊等有密切接触史的患者如有缓起的腹部无痛性肿块(坚韧、光滑、囊样)或咳嗽、咯血等症状应疑及本病,并进一步作X线、超声检查、CT和放射核素等检查以且确立诊断。

13.3 血象

血象大多正常[1]。

嗜酸粒细胞增多见于半数病例,一般不超过10%,偶可达70%。包虫囊肿破裂或手术后,血中嗜酸粒细胞每有显著增高现象。

13.4 免疫学检查(包括皮试)

免疫学检查(包括皮试)对包虫病诊断有价值[1]。

皮内试验的灵敏性强而特异性差。血清学检查中免疫电泳、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具较高的灵敏性和特异性,但各种免疫诊断的特异性和敏感性除其本身特征外,更受到所有抗原、操作方法、阳性反应标准、皮内试验对血清反应的影响,以及患者包虫囊肿所在位置、感染期限与手术后时间和个体免疫应答性等因素的影响。

以囊液抗原0.1ml注射前臂内侧,15~20分钟后观察反应,阳性者局部出现红色丘疹,可有伪足(即刻反应),2~21/2小时后始消退,约12~24小时继以红肿和硬结(延迟反应)。当患者血液内有足量抗体存在时,延迟反应常不出现。在单纯例,即刻反应和延迟反应均呈阳性。在穿刺、手术或感染后即刻反应仍为阳性,但延迟反应被抑制。皮内试验阳性率在80%~90%之间。但可出现假阳性,其他寄生虫病,特别是带绛虫病等有较高的非特异性反应,交叉反应还可见于恶性肿瘤、腹腔结核。

13.5 血清试验

血清免疫学试验用以检测病人血清抗体,试验方法多种,但以间接血凝试验和酶联吸附最为常用,阳性率约90%左右,亦可出现假阴性或假阳性反应。肺囊型包虫病血清免疫学试验阳性率低于肝囊型包虫病。补体结合试验阳性率为80%,约5%呈假阳性反应(本病与吸虫病和囊虫病之间有交叉免疫现象)。其它尚有乳胶凝集、免疫荧光试验,可视具体情况选用。

13.6 影像学检查

影像学检查包括X线检查、超声检查、CT和放射核素扫描检查等,上述检查虽均为诊断包虫病的重要手段,但在判断结果时,应相互结合并进行全面分析才有助于诊断。如胸片有助于肺包虫病的定位。肝包虫病者在肝CT上显示大小不等的圆形或椭圆形低密度影,囊肿内或囊壁可出现钙化,低密度影边缘部分显示大小不等的车轮状圆形囊肿影,提示囊内存在着多个子囊。B型超声检查有助于流行区人群包虫病的普及、手术前包虫囊肿的定位以及手术后的动态观察。

影像学检查主要表现为各种占位变,囊型包虫病占位变边界清楚,圆形或卵圆形;泡型包虫病边界不清楚,内部结构紊乱[1]。

14 需要与棘球虫幼病鉴别的疾病

包虫病需要与其他占位性疾病,特别是肿瘤相鉴别[1]。

棘球虫幼病应与肝脏非寄生虫性良性囊肿、肝脓肿、肠系膜囊肿、巨型肾积水、肺脓肿、肺结核球、脑瘤、骨肿瘤等鉴别,根据各种疾病自身的特点一般不难作出诊断。

需要与棘球虫幼病鉴别的疾病有猪囊尾蚴病、并殖吸虫病、恶丝虫病等和其他软组织幼虫皮损鉴别,此外还应与脂肪瘤、皮脂腺囊肿相鉴别。

15 棘球虫幼病的治疗 15.1 手术治疗

外科手术为根治本病的首选方法,应争取在压迫症状或并发症发生前施行。术时先用细针将囊液抽去(慎防囊液外溢),然后将内囊摘除。内囊与外囊仅有轻度粘连,极易剥离,常可完整取出。肺、脑、骨等部位的包虫病亦应行摘除手术。

巨大包虫病,症状明显者需要手术治疗;但泡型包虫病手术复发率高,手术后需要坚持药物治疗[1]。

15.2 药物治疗

在手术摘除包虫内囊之前,向包虫囊内注入10%福尔马林液以助杀原头蚴,由于本品对肺部组织具有 *** 性和偶有的中毒副作用,故尤其不适用于破裂性肺或肝包虫囊肿。国外有人采用西曲溴胺(cetrimide)杀原头蚴,并认为是毒性低、效果好的理想杀原头蚴剂,用于人体包虫囊摘除术前,分2次注入囊内适量的0.1%Cetrimide,每次历时5分钟,一组10年期间通过378例的手术时应用和手术后观察报告表明,无1例包虫复发,而未用Cetrimide以前,术后包虫复发率为10%。

苯并咪唑类化合物是近年来国内外重点研究的抗包虫药物,在动物实验的基础上试用于临床并取得了一定的疗效。按照WHO意见,阿苯达唑和甲苯咪唑均列为抗包虫的首选药物。有作者认为其适应证如下:①继发性腹腔或胸腔包虫病,多发生于原发性肝或肺囊型包虫病并发破裂之后,亦可因包虫手术时保护不严,或因误作诊断性穿刺,致使包虫囊液外溢,继发种植扩散,病变遍及全腹腔或全胸腔,手术难以根除。②多发性或多脏器囊型包虫病,或复发性包虫病,病人不愿或难以接受再(多)次手术。③病者年迈体弱或并存重要器官的器质性疾病,手术耐受性差。④经手术探查或不能根治的晚期肝泡球蚴病,或继发肺、脑转移者,药物治疗可缓解症状,延长存活期。⑤无论囊型或泡型包虫病,化疗作为手术前后辅助用药,可减少复发率,提高疗效。

可苯达唑问世后,在治疗包虫病方面有取代甲苯咪唑的趋势,阿苯达唑吸收较好,其血清浓度比甲苯咪唑高100倍。包虫囊液中浓度比甲苯咪唑高60倍。以治疗囊型包虫病时,其剂量每日10~40mg/kg,分2次服,30天为一疗程,可视病情连续数个疗程,其疗程优于甲苯咪唑,尤以肺包虫病为佳。对泡型包虫病国内有人建议长期较大剂量的阿苯达唑治疗,其每日剂量为20mg/kg,疗程可从17月~66月(平均为36月)不等,经长期的随访,发现CT扫描示明显进步,大部分病例原病变区域全部钙化而获痊愈,有效率达91.7%。一般病人对长期治疗均能耐受,未见严重的毒副作用,但治程中宜随访肝、肾功能与骨髓。孕妇忌用。

阿苯达唑每日20mg/kg,分两次服用,疗程1年以上,一般需要长期用药[1]。

甲苯咪唑国外采用剂量与疗程不一。剂量自每日20~200mg/kg不等,通常以每日40~50mg/kg为宜,分3次口服,疗程1月,休息半月再服另一疗程,一般治疗3个月。也有人认为治疗囊型包虫病者需用药1~6月,而治疗泡型包虫病则需延长疗程,久者可达3~5年。疗效报告不一,部分囊型包虫病患者可望治愈,肺包虫病之疗效优于肝包虫病。甲苯咪唑吸收差,一般空腹服用仅1%吸收,为求提高疗效,服药时应配合脂肪餐,药物容易和脂肪一并吸收,据报告脂肪餐伴服时吸收率可为5%~20%。

16 棘球虫幼病的预后

棘球虫幼病的预后取决于包虫囊的部位、大小以及有无并发症等因素。脑及其它重要器官的包虫病预后较差。多数棘球虫幼病感染者可能是无症状的,未被认识。

17 棘球虫幼病的预防

在畜牧地区广泛进行环境卫生宣传,儿童期应有良好卫生习惯,避免接触患病动物,勿食不洁的食品和生水。对牧犬要定期进行药物驱虫,以消灭传染源,并扑杀牧区内野生食肉动物。此外可采用虫苗注入法,使终宿主产生免疫力。

包虫病为 *** 共患疾病,中间宿主包括家畜和野生动物,其预防不仅是生物学范畴内的一个复杂问题,而且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应采取综合措施,包括:

17.1 加强流行区犬的处理和管制

牛为预防人体包虫感染的关键性一环。在包虫流行区野犬应一律灭绝,家犬严加限制,对必用的牧羊犬、猎犬或警犬等必须挂牌登记。定期驱绛虫和药物监测应列为常规制度,据新西兰报告重度流行区规定每隔6周投药驱绛一次。轻度流行区改为3个月投药一次。

17.2 严格肉食卫生检查

肉联厂或屠宰场要认真执行肉食的卫生检疫,病畜肝、肺等脏器感染包虫,必须妥善进行无活化处理,采用集中焚烧、挖坑深埋、药液毒等法,切忌喂狗。

17.3 大力开展卫生宣教

宣教方式可多样化,内容要简单通俗易懂、讲求实效。并要充分发动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8 相关药品

17对的青少年体内还可能有蛔虫吗?

不管到什么年龄都有可能会长蛔虫的!蛔虫病的危害:由于发热、辛辣饮食、麻醉或服用驱虫药不当等使寄生环境改变,蛔虫活动性增强,扭结成团可阻塞肠道,或钻入其他器官而引起多种并发症。其中半数并发症是致的主要原因。  1.胆道蛔虫病(biliary ascariasis) 肠道内环境或宿主全身状况变化时,蛔虫受到刺激可钻入胆道而引起胆道蛔虫病。本病是肠蛔虫病的主要并发症之一,仅次于阑尾炎、胆囊炎及穿孔性腹膜炎等。成人和儿童均较常见,尤以青壮年为多,女性多于男性。蛔虫所在部位以胆总管最常见,其次为左右肝管,位于胆囊内者最少。临床可分为下列类型:①胆绞痛型,最常见,由蛔虫钻入十二指肠壁上的壶腹孔导致胆道口括约肌与胆总管痉挛所致;②急性胆囊炎,蛔虫侵入胆囊后可因继发细菌感染或因蛔虫进入胆囊导致胆囊管阻塞而引起胆囊炎症;③急性胆管炎,蛔虫钻入胆管后腹痛不缓解,并出现寒战、高热,提示胆管继发感染而并发急性胆管炎。  典型胆道蛔虫病的临床表现包括:①急性发病,突出的症状是上腹部阵发性剧烈疼痛,呈钻顶痛或绞痛性,可放射至背部、肩部,疼痛可基本消失而出现明显的缓解期;②常伴剧烈恶心、呕吐,多数患者可呕吐胆汁与蛔虫;③症状与体征不相符,即疼痛剧烈时腹部压痛并不明显,也无明显肌紧张;④少数患者疼痛不缓解,后期可继发细菌化脓性感染;⑤黄疸少见,即使有黄疸也较轻微。  2.蛔虫性肠梗阻(ascaris intestinal obstruction) 肠内蛔虫超过十条即可在小肠内缠结成团而引起机械性肠梗阻。本病多见于重度感染的儿童患者,60%以上为10 岁以下,其中2 岁以下者发病率最高。蛔虫性肠梗阻多为不完全性肠梗阻,梗阻部位多在回肠下段。蛔虫性肠梗阻典型表现为腹痛、呕吐、腹胀、停止排大便与排气、脱水、酸中毒及电解质失衡等,与一般肠梗阻表现相同。约30%的患者可扪及腹部包块。发生绞窄性肠梗阻、继发肠穿孔及腹膜炎等可危及患者生命。  3.蛔虫性阑尾炎 可因驱虫不当致使蛔虫钻入阑尾,引起阑尾腔梗阻。由于虫体钻动及其分泌的毒素对阑尾黏膜的刺激,使阑尾肌层与血管收缩,血液供应受阻,导致黏膜损伤,引起急性阑尾炎。若阑尾腔梗阻进行性加重,使腔内压力增大,可导致阑尾穿孔而继发腹膜炎。据报道,蛔虫性阑尾炎并发阑尾穿孔的发生率为25%~65%。蛔虫性阑尾炎的发生率仅次于胆道蛔虫病及蛔虫性肠梗阻,在小儿阑尾炎病因中占重要地位。钻入阑尾的蛔虫常为1~3 条,多者超过30 条。本病与一般阑尾炎表现相似。常于服驱虫药后3~6h 出现阵发性腹剧烈绞痛,出冷汗、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及腹胀等,可有局限性腹肌紧张。  4.蛔虫性胰腺炎 蛔虫侵入胰管可导致胰管部分阻塞。由于虫体机械性损伤,虫卵沉积与刺激,继发细菌感染,毒素作用,以及胆汁反流等可激活胰酶而引起急性胰腺炎。蛔虫性胰腺炎与一般急性胰腺炎的表现相似。常突然出现阵发性上腹疼痛、恶心、呕吐;继之腹痛呈持续性,阵发性加剧,畏寒,发热;上腹压痛,腹肌张力高。血、尿淀粉酶活性增高。继发出血性坏性胰腺炎者,可出现高热、脉速、血压下降、腹胀及腹部移动性浊音等。如未及时诊断,积极抢救,常可危及患者生命。  5.蛔虫性肝病 少数胆道蛔虫病患者可因蛔虫进入肝脏带入细菌,继发感染形成细菌性肝脓肿。脓肿以肝右叶最常见,左叶较少,可为单发或多发性,其大小不一。脓液中可找到蛔虫和虫卵;脓肿壁上可查虫卵和虫体所引起的异物反应。蛔虫性肝脓肿与一般肝脓肿表现相似。但合并症较多,临床经过极为严重。容易引起肝功能损害,甚至出现急性肝功能衰竭。还可出现胆管炎、胆道出血、脓毒败血症、脓胸、膈下脓肿等,病率可达80%左右。  6.蛔虫卵性肉芽肿 蛔虫卵性肉芽肿多位于腹腔脏器的表面,表现为发热、腹部隐痛、腹部包块。临床较少见,因无特征性表现,诊断较困难。文献报道的病例均为手术活检确诊。本病容易误诊为肠系膜淋巴结炎、肠结核、结核性腹膜炎及腹腔肿瘤等。  7.蛔虫性腹膜炎 蛔虫可经小肠或阑尾等腹腔脏器穿孔进入腹膜腔,由于肠内容物流入腹腔引起化学性刺激和细菌感染,导致腹膜炎。有报道肠蛔虫病所致外科合并症中腹膜炎占12.75%。其表现与其他原因所致的化脓性腹膜炎相同,主要为持续性剧烈腹痛、腹胀,发热,呼吸急促,脉搏加快,腹部压痛、反跳痛,肝浊音界缩小或消失等。  8.蛔虫性脑病 本病主要见于幼儿患者。蛔虫分泌的脂肪醛、抗凝素及溶血素等物质,吸收后作用于神经系统,引起的神经功能失调称为蛔虫中毒性脑病或蛔虫性脑病。出现头痛、兴奋性增高、精神不振、失眠,还可有智力发育障碍等。严重时可出现癫痫、脑膜刺激征、昏迷及瞳孔散大等。蚴虫若经血循环进入脑组织可形成脑栓塞及脑局部病变,驱虫治疗后症状可迅速减轻。  9.其他蛔虫性疾病 蛔虫受到刺激后,可窜入各种孔道而致病。文献报道,蛔虫可引起渗出性胸膜炎,少量胸腔积液,或继发性脓胸;钻入气管造成呼吸道阻塞而窒息;经耳咽管钻入中耳道;钻入小肠憩室引起憩室炎,还有蛔虫使梅克尔憩室(Meckel’s diverticulum)穿孔而从尿道排出蛔虫的病例报道;经膀胱直肠瘘进入膀胱、输尿管,或经肾盂结肠瘘进入泌尿系统,可从尿道排出蛔虫。蛔虫偶可进入血流引起转移性蛔虫病,若经血流至右心达肺动脉,可形成血栓引起栓塞性肺动脉阻塞,这也是胆道蛔虫病及肝脏蛔虫病的罕见并发症,常经尸解方可确诊。

当兵体检包括哪些项目?

征兵体检项目:

1、外科(身高、体重标准、视力标准)

2、内科(血压标准、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

3、耳鼻咽喉科

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合格。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4、眼科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仪仗队队员:每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

5、口腔科

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功能合格

6、妇科

内外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7、辅助检查(血常规检查、尿液检查、粪常规检查、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标法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胸部X射线检查、心电图检查)

扩展资料: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辅助检查

(一)心电图检查作为常规检查项目。

正常或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二)腹部超声检查作为常规检查项目。

肝、胆、胰、脾、肾末见明显异常,单发肝肾囊肿(或血管瘤)直径不超过1cm,轻度脂肪肝,合格。

(三)鉴于一些地区辅助检查结果与当地常用标准有差异,《标准》中辅助检查正常标准作为临床参考数值,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具体明确为:

1、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2、尿液检查镜检白细胞数(离心沉淀标本)不超过6/高倍镜,可结合外或外阴检查情况综合判定,其它尿检项目要严格执行标准。

3、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酶如大于40单位、小于或等于50单位,要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参考当地常用数值进行判定,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可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

常规检查

艾滋病和吸食毒品检测、心理检测作为征兵体检常规检查项目,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其它问题

(一)文身及文身瘢痕问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的,不合格。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经手术处理后,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或一处瘢痕直径超过2cm的,均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纯属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二)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三)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每耳扎耳眼1个(地区性或民族风俗习惯者可适当放宽),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四)尿妊娠试验阳性,根据需要做血联酶免疫定量检测,检查结果阳性的,不合格。

(五)有胸、腹腔手术(含微创手术)或准分子激光手术史的,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送检单位出具健康证明。

(六)霉菌性或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七)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八)补入高原地区的兵员,心、肺及鼓膜应从严掌握。

(九)海军陆战队员,视力、鼓膜、鼻腔按潜水员标准执行。

(十)Ⅱ度(含Ⅱ度)以下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合格。

(十一)包茎不影响功能的,合格。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征兵体检标准

飞行员体检检查具体有哪些项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招收民用航空飞行学生的体格检查鉴定原则、项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招收以培养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和旋翼机商用驾驶员为目标的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2 总则

2.1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结论分为:

a. 合格;

b. 不合格。

2.2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方法见附录A,辅助检查项目见附录B。

3 一般条件

3.1 身高不应低于1.65 m。

3.2腿长不应短于74cm。

3.3体质指数(BMI)不应大于24或小于18.5。

体质指数小于18.5,骨骼发育良好可视为合格;体质指数大于24,腰围小于85cm,腰臀比小于0.90,体型匀称,肌肉发达,胸、腹、腰等部位无脂肪堆积现象可视为合格。

3.4 不应有恶性肿瘤,以及可能恶变或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3.5 不应有传染性疾病。不应为艾滋病病毒(HIV)携带者。

3.6 不应有具有临床意义的辅助检查结果异常。

4 精神、神经系统

4.1 不应有精神障碍及其病史和家族史。

4.2 不应有人格障碍。

4.3 不应有癔症、神经症。

4.4 不应有睡眠障碍。

4.5 不应有物质依赖、物质滥用。

4.6 不应有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

4.7 不应有癫痫及其病史和家族史。

4.8 不应有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及其病史。

4.9 不应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颅脑损伤及其病史。

4.10 不应有反复发作的头痛。

4.11 不应有周围神经系统疾病。

4.12 不应有植物神经系统疾病。

4.13 不应有肌肉疾病。

4.14脑电图不应出现痫样放电和局灶性异常,且不应有中度或以上异常。

5 心理

心理学评定结果应符合飞行职业要求。

6呼吸系统

6.1 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

6.2 不应有肺结核。

胸部X线检查时,一侧肋膈角稍钝伴轻度幕状粘连、肺野有散在的钙化点或少许条索状纤维化影,无临床意义,可视为合格。

6.3 不应有气胸及其自发性气胸病史。

6.4 不应有胸腔脏器手术史。

7 循环系统

7.1 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

7.2 收缩压不应持续低于90mmHg或高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不应持续低于60mmHg或高于等于90mmHg。

7.3 心率每分钟不应低于50次或高于110次。

7.4 不应有心电图异常,但下列情况可视为合格:

a)P-R间期小于0.12s,不伴有δ波及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史;

b)P-R间期在小于等于0.30s的 I度房室传导阻滞;QRS间期小于0.12s的室内传导阻滞;

c)右束支传导阻滞;

d)非病理性心电轴左偏大于等于-45度,或心电轴右偏大于等于+110度;

e)非病理性游走性心律;

f)偶发性早搏。

7.5 不应有周围血管疾病,但下列情况可视为合格:

a)轻度下肢静脉曲张;

b)左侧轻、中度精索静脉曲张。

8 消化系统

8.1 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8.2 肝囊肿直径不应大于10mm,或其数目不应超过两个。

8.3不应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

急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可视为合格。

8.4 不应有胆道系统结石。

8.5 不应有胆囊息肉。

直径小于等于5mm、不伴有胆囊壁增厚、非胆囊颈部的胆囊息肉可视为合格。

8.6 不应有直肠、肛门疾病及各种疝。

单纯的内、外痔,肛裂可视为合格。

A2 外科

A2.1常规检查项目

外科常规检查项目应包括:

a) 病史搜集;

b) 人体测量;

c)营养发育;

d)皮肤检查;

e)淋巴结检查;

f)头颅检查;

g)颈部检查;

h)胸部检查;

i)腹部检查;

j)脊柱检查;

k)四肢检查;

l)外检查;

m)肛门检查。

A2.2人体测量

A2.2.1人体测量时男性应在情况下进行测量,女性应着胸罩、短裤进行测量。测量单位:身高为米(m),体重为千克(kg),腿长为厘米(cm)。

A2.2.2身高测量方法为受检者立正姿势,枕部、臀部、足跟三点紧靠标尺。头要正,双目平视,水平尺贴于头顶部正中所测得数值为身高。

A2.2.3腿长测量方法为受检者坐在45cm高的方凳上,使枕部、臀部紧靠标尺,不过度挺胸,不缩腰。使不等边直角三角板的短边与受检者头顶正中皮肤刚刚接触为宜,使标有起点为45cm至95cm刻度的长边与身高标尺平行紧贴。在三角板长边上对准受检者身高长度的刻度对应数值,即为腿长。

A2.2.4应按式1计算体质指数。

BMI = W/H2 …………………………(1)

式中:

BMI——体质指数;

W——体重,单位为公斤(kg);

H——身高, 单位为米(m)。

BMI在18.5~24时为正常,小于18.5为体重不足,大于等于24为超重,大于等于28为肥胖。身高、体重、体质指数的对应表见表1。

表1 招收飞行学生身高、体重、体质指数对应表

体质指数(BMI)

BMI=18.5 BMI=24 BMI=28

1.65 m 50.4 kg 65.3 kg 76.2 kg

1.66 m 51.0 kg 66.1 kg 77.1 kg

1.67 m 51.6 kg 66.9 kg 78.1 kg

1.68 m 52.2 kg 67.7 kg 79.0 kg

1.69 m 52.8 kg 68.5 kg 80.0 kg

1.70 m 53.5 kg 69.4 kg 80.9 kg

1.71 m 54.1 kg 70.2 kg 81.9 kg

1.72 m 54.7 kg 71.0 kg 82.8 kg

1.73 m 55.4 kg 71.8 kg 83.8 kg

1.74 m 56.0 kg 72.7 kg 84.8 kg

1.75 m 56.7 kg 73.5 kg 85.8 kg

1.76 m 57.3 kg 74.3 kg 86.7 kg

1.77 m 58.0 kg 75.2 kg 87.7 kg

1.78 m 58.6 kg 76.0 kg 88.7 kg

1.79 m 59.3 kg 76.9 kg 89.7 kg

1.80 m 59.9 kg 77.8 kg 90.7 kg

1.81 m 60.6 kg 78.6 kg 91.7 kg

A2.2.5腰围(仅在体质指数大于等于24时测量,单位为厘米)的测量方法是:呼气时,在肋缘下和脐上之间的中点用软尺测量周长。

A2.2.6臀围(仅在体质指数大于等于24时测量,单位为厘米)的测量方法是:受检者面向检查者自然直立,用皮尺测量其臀部的最大周径。

A2.2.7腰臀比(WHR)是腰围和臀围的比值,即用腰围数除以臀围数所得的值。

A2.3病史搜集

病史搜集应重点询问有无外伤史,手术史,气胸史,结石史,腰、腿关节疼痛史,便血、血尿史。女性还应询问月经史等。

A2.4关节功能检查

A2.4.1关节功能检查应由上到下依次对各个关节功能进行检查。

A2.4.2颈部关节检查时应做前屈、后仰、侧弯及左右旋转动作,注意有无功能障碍、斜颈、甲状腺肿大、甲状腺结节等。

A2.4.3手指各关节检查时应连续做握拳和手指伸屈,各指的外展、内收,拇指对掌运动,注意各指功能,有无缺、残、挛缩。

A2.4.4腕关节检查时应做掌屈,背伸及内、外旋转活动。

A2.4.5肘关节检查时应做伸、屈、内旋、外旋、屈肘并注意左右肘关节是否对称。

A2.4.6肩关节检查时应做外展、上举,以肩关节为中心的前、后旋转运动,上肢联合运动用拳叩打同侧肩部,两臂内旋手指触摸对侧肩胛骨下角。

A2.4.7脊柱(腰部)检查时应两臂上举,做腰部躯体前屈、后伸,左右侧弯及腰左、右旋转运动。做两上肢前平举、侧平举、上举及向前弯腰动作,注意脊柱形态有无异常且能否矫正。

A2.4.8髋关节检查时应两手平举做左腿右腿向前踢腿动作、侧踢腿动作,外展、内收、外旋动作,注意两侧股骨粗隆是否对称。

A2.49膝关节检查时应两足分开与肩同宽,两上肢前平举做连续下蹲运动;注意有无弹响、运动是否协调,人体重心是否偏移。若有上述体征应作麦氏征试验及其他功能检查并观察有无肌肉萎缩,压痛。

A2.4.10踝关节检查时应两手叉腰,交替抬腿屈膝做跖屈、背伸、内旋、外旋及足趾伸屈运动。注意有无趾残缺、畸形。

A2.4.11联合运动检查时应做俯卧撑、仰卧起坐、走鸭步、纵跳使双足跟尽量叩打臀部,行走,注意动作是否协调,步态是否正常。

A2.4.12关节活动记录方法应从中位(即“0”度)开始,因为中位是两个相反方向的运动终点。

A2.5头、胸、腹检查

A2.5.1头部有无畸形、疤痕、颅骨凹陷或缺损、发癣等;

A2.5.2胸廓形态是否正常;胸部有无外伤、疤痕、隆起、肋骨缺损;腋窝部淋巴结大小,有无腋臭等;

A2.5.3腹部有无疤痕、外疝、腹壁静脉曲张,皮肤病及腹股沟部淋巴结大小;

A2.5.4男性检查和阴囊有无结节、肿块、畸形、皮肤病,睾丸位置、大小,精索静脉是否正常;

A2.5.5膝胸位或弯腰位,观察肛门有无血迹、肛裂、瘘管、痔核。必要时应做肛门指诊。

A2.6 外科病症的判定

A2.6.1下肢静脉曲张程度的判定分为:

a)轻度——下肢静脉呈局限性、圆柱状扩张或轻度迂曲或全部静脉干均匀膨胀,但静脉壁没有变薄,皮肤色泽正常,局部无并发症。

b)重度——下肢静脉呈结节或囊袋状膨胀,迂曲成团,范围广泛,伴有静脉壁变薄或局部有营养不良性溃疡、湿疹、水肿、皮肤色素沉着以及有急性炎症等并发症。

董曼 2016/11/3 10:39:01

A2.6.2 精索静脉曲张程度的判定分为:

a)轻度——阴囊外观正常,拉紧阴囊壁可见有少部分静脉变粗,加腹压时静脉无明显增粗,触诊静脉壁柔软;

b)中度——不拉紧阴囊壁即可见静脉迂曲,加腹压稍有增粗,触诊静脉壁柔软,稍膨胀。弯腰后触诊静脉迂曲膨胀消退;

c)重度——不拉紧阴囊壁即见阴囊壁内静脉呈团状迂曲、怒张,触诊静脉壁粗硬,肥厚或睾丸萎缩。弯腰后触诊迂曲怒张的静脉团无变化或变化不大。

A2.6.3 腋臭程度的判定分为:

a)轻度——在裸露状态下,距受检者1m内方可闻及臭味;

b)重度——在裸露状态下,距受检者1m外可闻及臭味。

A2.6.4下蹲功能不全程度判别分为:

a)Ⅰ度——双足并拢不能完全下蹲,或勉强下蹲不稳定,其双足分开与肩同宽时才能完全下蹲;

b)Ⅱ度——双足分开超过肩宽10cm才能完全蹲下;

c)Ⅲ度——双足分开超过肩宽10cm仍不能完全蹲下或需双足跟离地后才能蹲下。

A3 内科

A3.1常规检查项目

常规检查项目应包括:

a)病史搜集;

b)脉搏、血压检查;

c)营养状态检查;

d)头颈部检查;

e)胸腹部检查。

A3.2血压测量

A3.2.1血压测量均应用袖带宽12 cm汞柱式血压计测量。

A3.2.2规定测量右臂肱动脉血压,应以坐位为准。手臂与心脏应处于同一水平位置。

A3.2.3袖带应绑扎在距肘窝上2 cm~3 cm处,听诊器头不应压得过紧,更不应压在袖带下面。

A3.2.4收缩压应取初听到搏动音的数值,即以第一音为准。舒张压应取搏动音突然消失时的数值,即以第五音为准。若搏动音持久不消失时,可取搏动音突然由清晰转为低沉(变调)时的数值,即以第四音为准。

A3.2.5当血压超过标准值时,应在受检者充分休息后复查两次,两次结果均正常者,方可视为血压正常。

A3.3 心率计数

当心率超过标准值时,应在受检者充分休息后复查两次,两次结果均正常者,方可视为心率正常。因体温升高所致心率增快,应在体温正常后复查。每次计数心率均应记录,并注明时间。

A3.4 心脏听诊

A3.4.1心脏收缩期杂音按临床分级法分为六级。

A3.4.2心脏功能性收缩期杂音,一般指心尖区或肺动脉瓣区不超过2级,且柔和、吹风样、不传导。如有疑问可通过超声心动图检查判定。

A3.5肝脏触诊

A3.5.1受检者应取仰卧位,屈膝,腹肌放松,用腹式呼吸。检查者应站于受检者右侧,用右手指掌紧贴腹壁,沿腹直肌右侧缘,由下向上随受检者腹式呼吸接近肋弓。触诊宜轻用力,防止将肝脏推向后方。

A3.5.2肝脏大小应以厘米为计算单位。触及肝脏时,应嘱受检者吸气,使腹壁与肋弓相平时的大小为准。测量右叶时,应以右锁骨中线与肋弓的交叉点为其始点,与肋弓成直角量至肝下缘为止。局限型肝大者应测肋缘下肝脏最大距离。测肝左叶时,应以剑突下缘为测量起点,垂直量至肝下缘。

A3.5.3判定肝脏大小时应注意肝脏边缘厚薄硬度;触压痛,肝脏表面是否光滑及上界位置;需与腹直肌鞘、右肾、胆囊鉴别。同时应考虑到饭前饭后、运动前后、呼吸深浅、体型等。

A3.6脾脏触诊

A3.6.1受检者应取仰卧位,屈膝,行用腹式呼吸,腹肌放松,检查者应站于受检者右侧,用左手掌置于受检者第七至第十肋骨处,右手平放腹部与左肋缘下成直角方向,手指末端稍弯曲,逐渐由下向上接近肋缘,轻压腹壁,受检者深吸气时进行触诊。轻度肿大的脾脏仰卧位常不易触及,可令其右侧卧位用双手触诊法检查。

A3.6.2脾脏大小应以厘米为计算单位。受检者应取仰卧位吸气至腹壁与肋弓相平,此时触及的脾脏最远点与肋缘垂直距离为脾脏大小。触诊后应再作叩诊。判断脾脏大小时应注意脾脏边缘厚薄、硬度、压痛或叩痛,表面是否光滑,并应与腹部肿块相鉴别。

A3.6.3 超声显像对脾脏肿大程度的确定为:脾脏的厚度超过4cm,或脾脏长度超过12cm,应考虑有脾肿大可能。正常脾脏在肋缘下不能探及,当在肋缘下显示脾脏声像图时,除脾下垂外,应提示脾肿大。脾脏前缘超出腋前线,亦应提示脾肿大。

A3.6.3.1 脾脏轻度肿大——在仰卧位平吸气时,肋缘下刚可探及脾脏,深吸气时,脾下缘约在肋下缘2cm~3cm。

A3.6.3.2 脾脏中度肿大——在仰卧位平吸气或呼气时肋缘下均可探及脾脏,深吸气时脾下缘在肋缘下超过3cm,直至平脐。

A3.6.3.3脾脏重度肿大——脾下缘超过脐孔水平,有的甚至可达盆腔。

A3.7肾脏触诊

一般受检者应采取卧位,必要时可作坐、立位触诊。其大小应以厘米为计算单位。应注意肾脏的大小、形状、硬度、表面状态、敏感度及移动度,并应与腹部肿块相鉴别。

A4 眼科

A4.1常规检查项目

常规检查项目应包括:

a)病史搜集;

b)一般检查;

c)眼睑、结膜、泪器;

d)角膜、巩膜;

e)前房、虹膜、瞳孔;

f)晶状体;

g)玻璃体;

h)眼底;

i)视觉功能检查;

j)远视力;

k)近视力;

l)色觉;

m)隐斜视;

n)视野(必要时);

o)暗适应(必要时);

p)屈光检查;

q)眼

飞行员体检基本上什么都要检查,360度无角的哟~上面说的只是其中给一部分,想要知道更消息的楼主可以去学飞网里面看看哦